龙标局长(右)与龙振军主任(左)签约现场
2015年7月29日,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获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聘为法律顾问单位。
当天上午,在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会议室,由江门市江海区法制局龙标局长与广东华法(江门)律师事务所龙振军主任为双方代表进行了签约仪式。
广东华法(江门)所正式受聘为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单位,聘期为三年。在未来三年中,华法(江门)所将为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、重大民事(含经济)行为和行政行为的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;参与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,提供相关法律论证意见;受政府委托,代理政府的诉讼、仲裁、执行案件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。
龙振军主任代表华法(江门)所全体律师表示,将全心全意为江海区政府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,为建设美丽侨乡做出一份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