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7月5日,华法(高明)所党支部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的相关规定召开全体党员会议。随后选举会议遵照《选举办法》进行。经民主选举,律师党员陆仲飞当选为新一届华法(高明)所党支部书记。他表示,今后将从思想上,工作上坚持以党建促所建的大方向原则,继续做好、做强所内党建工作,不辜负大家的期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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